美丽乡村建设绘制龙江发展新画卷

2018-03-01 16:15:5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广袤的黑土地上,一批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生态优良、公共服务均等、龙江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正在绘就出一幅美丽龙江的精彩画卷。省委省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面貌的大事实事,围绕“人居环境、乡风民风、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的总体部署,加快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和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起点谋划推进力度强起来

  省委省政府着眼龙江发展大局,带领干部群众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同下一盘棋;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吹响了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集结号”——

  创新理念统筹谋划。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和《乡村规划工作指导意见》等系列指导文件,加强规划引领,明确提出“六美”要求,着力打造“六条”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带,指导各地开展“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引领带动美丽乡村建设。

  以点带面分步推进。遵循“强头”“壮腰”“夯基”的基本思路,健全县乡村三级建设网络,培育树立了方正县、宾县等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受到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领导充分肯定。各市(地)纷纷制定建设规划,组织示范带两侧乡镇、村屯先行一步,向典型标杆学习看齐,并梯次向腹地延伸,打造形成了哈尔滨六路百村示范带、齐齐哈尔百村千屯示范带、牡丹江三带四区精品示范带、佳木斯“一心两沿一环”示范带、绥化百村精品示范带等集中连片建设典型,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呈现出多点开花、星火燎原的好势头。

  完善机制合力攻坚。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的建设责任,健全协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由省长亲任组长的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各种重大困难问题,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制定出台《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每年分季度由多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农村实地检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出台《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各地借鉴和复制汤原、富裕、五常等地资金整合经验,将相应涉农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撬动作用和使用效率。

  大手笔治理人居环境美起来

  按照“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方式,大力度推进基础设施改善、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完善基础设施。统筹使用农林、水利、道路建设等方面涉农资金,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建设等。近两年,投入125.21亿元改造农村危房25.4万户,改善了66.3万人居住条件;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3069处,解决了231.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1%;建设村内道路8125公里,安装路灯65910盏,农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问题得到解决。

  整治生活垃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以冬春、夏秋季节交替期为重点时段,以农村周边、主干道周边、沟渠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治理垃圾乱放、柴草乱垛、禽畜乱养、污水乱泼、粪便乱堆等“五乱”现象。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村庄垃圾治理规划》和《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引导各地建立了垃圾分级治理制度、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员工作制度和门前“三包”制度等。全省近7000个行政村建立了保洁队伍,占行政村总数的76.8%,村屯环境卫生维护逐步实现常态化。

  保护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生态保护补偿、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划定了环境生态的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动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治水、净气、护田和村边、路边、水边、屋边绿化。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投资17亿元,累计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679个,实现污水处理量318万吨/年,畜禽粪便处理量83万吨/年,直接受益农村人口635万人。全省已建成12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国家级生态村。(李右健 记者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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