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能力勇担重任开辟农垦改革发展新路

2017-10-11 10:56:4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深化农垦改革是当前垦区最大的政治,只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才能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圆满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日前,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们要扎扎实实开好局、起好步,勇闯农垦改革发展新路。

  提高政治站位,抓住历史机遇,切实增强农垦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农垦改革作出部署,省委多次针对农垦改革提出要求。6月21日,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省长陆昊带领省四大班子到农垦总局调研,有力地启动了农垦改革。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省长陆昊先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深改组专题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委还设立了省农垦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抓总推进农垦改革。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深化农垦改革现场推进会上对黑龙江农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还专门到铁力农场考察农垦改革,农业部副部长带队到黑龙江省督察农垦改革。作为农垦改革的实施主体,垦区各级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认识到深化改革事关垦区前途命运,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绷紧改革这根弦,把改革看成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把中央和省委要求当成强大动力,把广大干部群众关注期盼改革当做最好契机,接过历史的接力棒,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倒排工期加大力度,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努力夺取农垦改革全面胜利。

  增强政治担当,突出重点难点,统筹兼顾推进各项改革。要抓主线,攻难点,牵住改革牛鼻子。农垦改革的主线就是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整体转制为农垦企业集团,基本架构就是农垦企业集团+产业公司+子公司(农牧场基地),农垦企业集团母公司按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模式,对外进行战略合作,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而引进新理念、新模式、新管理方式,引进人才,拓展发展空间,对内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通过大力闯市场、打品牌,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壮大农垦航母的核心力量。要大力推进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优化重组,不断向农垦航母输送新生力量。积极稳妥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要抓产业,强龙头,提高核心竞争力。把建设大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农垦安身立命之本,以强龙头为牵引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谋划先手棋,抢抓新机遇,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引进国内外有影响、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对龙头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打造一批“华为”式的科技型产业公司,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抓全局,细操作,蹄疾步稳防风险。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国家、农垦和职工群众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整体设计、优先实施和分步实施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服务于国家和全省大局。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把企业经营效益与个人收益水平、农垦经济发展质量与个人生活品质提高紧密结合起来,凝聚起百万北大荒人与农垦改革发展同呼吸共命运的力量,不断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垦区事业。

  强化政治保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开好局起好步。要实施“一四六”专项工作计划,充实调整总局党委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专项小组要求,围绕制定四个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六个专项小组开展工作,做到目标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集中时间保工期,集中力量保质量,按时形成改革的政策体系。要迅速启动改革,总局要大力开展下属企业的清理整顿、整合重组,促进与农场实现利益联结,与大型央企合作启动资本和品牌运作;管理局和农场要把办社会职能改革与土地利用、经营体系、用工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启动经营队伍打造、清产核算、清理土地承包租赁等专项改革,先实行内部分开,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和治理结构。要以作风整顿推动改革发展任务落实,突出抓好作风整顿。省农垦总局党政一班人要率先垂范,用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于自律的标准,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带头践行“五个好作风”,努力争做“三个好把式”,以改革发展业绩检验作风整顿成效。要发挥农垦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垦区建设的生力军作用,大力传承弘扬北大荒精神,在改革发展中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支持、拥护、投身农垦改革作为衡量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准,把推进改革作为考验和锻炼干部的“竞技场”,加大改革创新在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中的权重,让改革干将脱颖而出。(作者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 王守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