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5起公务之机旅游问题

2017-05-26 08:43:40|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张曦晛

  近年来,随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不断深入,公款旅游问题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省纪委近日通报了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

  哈尔滨市动物卫生防疫站站长张志刚(正处级)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5年11月6日,张志刚带领办公室主任刘冰等5人到福州参加会议(会议时间为7日至11日)。11月8日下午,张志刚等人提前离会,刘冰在酒店开具了7日至11日的住宿发票,共计9600元。随后,张志刚等人先后到泰宁、厦门、三亚等地游玩,公款报销了虚假开具的住宿发票,并按会议时间核销补助。2016年12月,张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大主任吴正平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4年8月13日,吴正平到乌鲁木齐公出。19日工作结束后,到喀纳斯景区旅游2天,违规核销了喀纳斯至乌鲁木齐的机票和旅游期间的补助费。2015年9月15日,吴正平到成都参加培训,28日培训结束后,到都江堰景点旅游,违规核销了去都江堰车票和旅游当天住宿费。2017年3月,吴正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市医药行业协会会长陈孟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出境旅游问题。2013年8月,陈孟超接受某联合会邀请赴香港参加展览会,持因私审批手续观光游览4天,违规报销差旅费4370元。2014年5月,陈孟超再次接到该联合会发来的活动通知书,在明知无实质公务活动情况下,再次接受邀请,并办理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2014年6月,在香港、台湾等地停留8天,其中与公务有关的行程不到2天,其余时间均为观光旅游购物,违规报销差旅费8948元。2016年12月,陈孟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林市教育实验幼儿园保教主任吴桂华借公务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吴桂华参加了在无锡举办的全国幼儿园游戏教育交流研讨会。会后,吴桂华以无法买到返程车票为由请示延期返程,到杭州、上海等地游玩,于4月27日从上海返回海林。报销差旅费用时,核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1050元。2017年3月,吴桂华受到警告处分,该幼儿园园长肖秀珍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董天宝等人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问题。2016年2月9日至16日,董天宝与单位工作人员王文昌、梁文新到哈尔滨、大庆办私事,旅游休闲,违规核销相关费用8688元。2017年2月,董天宝、王文昌、梁文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往深里抓、实里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防“四风”问题隐身变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对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通报强调,端午节将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严明“五一”和“端午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严格遵守“七个严禁”纪律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记者 薛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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