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传统体育竞技。记者 刘大泳摄
2月19日,大年初三,清晨5点30分,天还没亮,记者便驱车从佳木斯市出发,向着237公里外的同江市疾驰。车轮碾过积雪的路面,发出沙沙的响声,窗外是广袤的雪野,渐渐的晨光熹微中,一种别样的期待在心头升起——那里,一场赫哲族的文化盛宴正等待开启。
8点40分,黑龙江省同江市非遗数字体验馆门前已是人头攒动。零下二十多摄氏度的严寒挡不住人们的热情,来自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的上百名赫哲族同胞身着节日盛装,鲜艳的饰品在晨光中熠熠生辉,他们踏着积雪而来,笑声在空气中回荡。
走进这座5000平方米的体验馆,仿佛踏入了一条时光长廊。现代科技的光芒照亮了古老的赫哲文明,多媒体光影交织间,渔歌与史诗穿越时空,与今人对话。序厅“时光通道”里,光影流转,将人们带入赫哲族的创世传说;七个单元层层递进——“恩都力创世”“赫哲诞生”“万物有灵”“鲟鳇之巅”“伊玛堪传唱”“四季渔歌”“赫哲非遗”,每一处都是一场视觉与心灵的震撼。
9时刚过,一阵豪迈的歌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赫哲族原生态非遗艺术团正在表演情景剧《豪爽的赫哲人》,演员们手持渔叉,在“冰面”上演绎着冬季捕鱼的欢快场景。“嘿!扎嘿!”的号子声铿锵有力,游客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成人墙,手机相机咔嚓作响。主唱汪晓哲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笑着说:“我们要把赫哲人现在的美好生活,都唱给远方的客人听!”
转身移步,一阵醇厚的酒香扑面而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赫哲族伊玛堪代表性传承人吴宝臣正和姐姐吴彩云、妹妹吴彩红及女儿吴静一起,端着美酒招呼过往游人。“来,尝尝赫哲人家的年味!”吴宝臣热情地递过酒杯。
吴彩云拉着记者说起弟弟的故事:“他从小跟三爷爷学伊玛堪,走到哪儿唱到哪儿。赫哲族没有文字,伊玛堪全靠口头传承。当年三爷爷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特意录了一盘磁带留给他……”说到动情处,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从部队转业后,吴宝臣在文化站工作,开始系统整理伊玛堪,先教会家族晚辈,又成立艺术团。为了让古老说唱适应新时代,他尝试加入口弦琴、鼓点,甚至配以舞蹈,创编“新伊玛堪”。2025年12月,伊玛堪“转名录”和“入名册”双成功的消息传来时,吴宝臣激动得一宿没睡:“老祖宗的史诗能代代相传,这是我们赫哲人的高光时刻!”
在不远处的鱼皮制作技艺展示区,75岁的尤文凤正坐在桌旁鞣制鱼皮。这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5岁起随母亲学艺,如今已把手艺传给了儿媳和徒弟们。大徒弟张芹在一旁帮忙,16岁的小徒弟则低头缝制着一个鱼皮小鹿,针脚细密,栩栩如生。“慢点,再慢点。”尤文凤轻声指点着,“这手艺啊,急不得,要用心去感受鱼皮的纹理。”她抬起头,皱纹里盛满笑意:“我要把这项技艺传给更多人,让鱼皮制作技艺永远流传下去。”
传统体育项目“顶杠”现场,两位赫哲族汉子正相持而立,木杠抵在腰间,两人憋红了脸,谁也不肯退让半步,围观的人群爆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加油声。赫哲族传统织网互动区,几位老阿妈手把手教游客编织渔网,手指翻飞间,网眼均匀细密。文创产品展销区,鱼皮画、桦树皮工艺品琳琅满目,游客们争相选购,要把这份独特的年味带回家。
来自江苏的游客王先生举着手机拍个不停:“太震撼了!赫哲族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让人叹服,在这个非遗馆里过年,特别有意义!”
同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李鼎仁穿梭在各个展区间,脸上满是欣慰。他告诉记者,同江市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4项、省级15项、市级106项、县级376项,传承人达342人。2024年10月,同江市文旅局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次活动将持续到大年初五,我们要让更多人了解赫哲文化,让非遗‘活’起来,‘火’起来!”
窗外,太阳光洒在雪地上,格外耀眼。体验馆里,歌声嘹亮,笑声不断。这个春节,赫哲族的千年文化在同江这座小城焕发出新的生机,而那份独特的年味,正随着游人的脚步,飘向远方。(赵春晖 贺东旭 记者 刘大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