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政策点读|黑龙江省出台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3-12-28 16:35:4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包括5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第一部分是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包括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实施“数转智改”千企技改专项行动、推广数字化转型贯标、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强化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等5方面内容。第二部分是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包括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专项行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开展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携手行动等4方面内容。第三部分是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包括聚焦重点领域推动智能制造、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加强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等4方面内容。第四部分是提高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包括引进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广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水平、提升信创产品供给服务能力等4方面内容。第五部分是提高数字基础设施支撑水平,包括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等3方面内容。

  《政策措施》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守正创新。一方面,充分衔接“数字龙江20条”“龙江创新发展60条”等现有政策措施,纳入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智能工厂、推广数字化转型贯标、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支持企业网络和数据安全评估评测、支持企业争创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水平、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7条已有的奖补政策,保障政策延续、相互支撑、同频共振。另一方面,结合黑龙江省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际和新的需求,提出支持企业“智改数转”技改项目、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等5条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

  二是突出聚焦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城市和重点企业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制约黑龙江省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过程中堵点痛点问题,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在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方面,以企业“智改数转”技术改造项目入统投资金额为依据,按入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给予2倍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改数转”方面,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年认定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方面,面向产业基础好、中小企业集聚的城市,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认定2—3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每个城市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是突出引领带动。着力通过“智改数转”全面提升黑龙江省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并以规模化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本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带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面向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引导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量身定制系统解决方案,对提出的系统解决方案被企业采用并实施完成的,按照每户企业5万元标准,给予省内每个服务商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面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按国家要求省市两级财政分别给予配套补助。(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