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特别提醒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29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黑龙江省将实施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警戒区)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为方便考生顺利应考,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考前充分准备
1.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查询(打印)系统将于10月23日开放。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我要办事—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A4纸打印,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2.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需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身份无误后方可入场。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考试,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及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电子工具、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不得带入考点,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带手机,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3.考生应提前了解每科考试的考点情况。考试当天请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迟到或延误考试。
二、考中遵规守纪
1.遵守考试时间
建议考生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安检、身份核验、违规物品检查等,以免影响考试。考前30分钟方可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赴考。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认真填写笔迹卡、规范涂写答题卡
考生答题时,要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自学考试每科都需要填写笔迹确认卡,请认真完整填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后有序离场
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领回个人存放的物品,按照监考教师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及考点附近聚集。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
温馨提醒: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准考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避免上当受骗!
预祝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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