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尔滨构建“创新+”工作模式 探索网络人士统战工作新路径
2023-08-08 15:46:19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近年来,哈尔滨市始终坚持把网络人士作为统战工作的重点群体,积极探索网络人士统战工作新路径新方式,构建“创新+机制”、“创新+平台”、“创新+品牌”的工作模式,切实把广大网络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画好网上网下最大同心圆。

  健全机制聚合力

  一是协作联动机制。哈尔滨市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网络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另外,哈尔滨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哈尔滨市凝聚网络人士智慧力量工作机制》,并定期召开网络人士信息通报会,加强信息沟通。二是点面联络机制。哈尔滨市在重点互联网企业建立统战工作联系点,并指导企业党组织设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发挥“前哨”、“尖兵”作用,及时了解网络人士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三是列名联系机制。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正能量网络名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分3个层次团结培养200左右正能量网络名人,构建由9区9县(市)和13个行业、相关部门组成的新媒体负责人队伍、党外网络评价队伍和网络宣传队伍,建立重点任务数据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搭建平台展风采

  一是聚焦“导”建思政平台。哈尔滨市坚持把教育引导作为主线,结合网络人士特点,建设全国首个集思想性、交互性和沉浸式体验为一体的“冰城大思政课云平台”,并开设思想云课堂、思政实践等五个板块,使其成为有时代热度、人文温度、思想广度、情感深度的网络育人阵地。二是聚焦“为”建助力平台。哈尔滨市为支持网络人士融入经济发展主战场,特开展了“哈新汇·聚力助企行动”及“发现城市美好·逐梦七大都市”等主题活动,组织部分网络名人实地参观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工程,深入县域和乡村一线,广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并与抖音生活服务联合举办“这是我爱的哈尔滨”活动,联动1000余个黑龙江本地商家,通过“助商惠民计划”补贴券、明星打Call、线上线下主题活动等形式,累计产生3000余万元交易额,播放量达4.4亿。三是聚焦“责”建公益平台。哈尔滨市始终将视线聚焦在建设哈尔滨网络公益孵化平台上,开展“助力乡村”网络公益培训、“从线下传统公益到线上网络公益”专题讲座、“向光而行”网络公益活动等项目。

  打造品牌促提升

  一是冰城E基地。哈尔滨市以“新心逐梦”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品牌为总领,在哈尔滨新区打造“新心逐梦·创意设计”实践创新基地,努力为建设“创新龙江”和打造“创意设计之都”贡献“新”力量、树立“新”样板;在平房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新心逐梦·众创空间”实践创新基地,利用“互联网+”模式,深层次挖掘机器人、人工智能、新媒体等产业发展新空间;在香坊区打造新媒体实践基地,创建统战宣传融媒体产品“香坊新视力”;在延寿县打造“新心逐梦·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实践创新基地,广泛凝聚新媒体从业人员、网络人士智慧力量。二是冰城E故事。哈尔滨市专题打造了《回望奋进路·砥砺新时代》新媒体作品,集中展现哈尔滨中心工作及五年来城市振兴发展的丰硕成果;策划推出《更好的哈尔滨等你》等一批有温度的正能量作品全网推送,短视频《疫情之下,致敬每一位坚守的哈尔滨人》登上央广网热榜第一;举办“网络名人冰雪文化采风”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全网浏览总量超10亿次。三是冰城E网家。哈尔滨市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鹏博集团”为依托,聚焦创新引领驱动、凝聚网络力量,建设“鹏博普华数字统战之家”;以网络服务品牌冰城网为依托,汇聚门户网站、社区社群平台、头部账号,建设“冰城融媒统战之家”;以国内最早的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公司“哈尔滨新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努力以“网家”建设实现互联网企业和网络人士结对联系全覆盖,积极为网络人士营造“家”的氛围,传递“家”的温度,最大限度团结引导广大网络人士共绘最美同心圆。(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