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务守信践诺专班任务,坚持以法治建设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涉民企业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民营企业化解经营风险能力,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对民营企业进行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助推诚信体系建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期,延寿县12家民营企业代表来到县法院第五法庭旁听庭审。
法庭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变身”诚信体系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的课堂,延寿县人民法院用“身边事”大力宣传诚信体系建设,以“身边案”现身说法,把诚信体系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通过庭审现场深度融合,并与民企代表“零距离”接触。参加旁听的民营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不仅学习了诚信经营的立身之本,还普及了企业经营活动中经常遇到的相关法律知识,也强化了法律意识,更提升了企业经营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为民营企业在经营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指明了方向。
据悉,延寿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诚信体系建设与普法活动高效开展作为优化法制化营商活动的基础。年初,延寿县人民法院签订了政务诚信承诺书,从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优质服务、严格执法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对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内容和范围作出了规定,延寿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牢树诚信履职意识,走稳群众路线,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塑造法院队伍率先践诺的良好形象。(图/文 延寿县人民法院)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