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哈尔滨新区:“新”字当头 打造最具活力经济增长极
2023-03-02 11:00:47来源: 光明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长镜头】 

  料峭春寒,积雪未融。在冰城哈尔滨的松花江北岸,创新热潮在这里不断涌动: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航天高端装备未来产业科技园成功获批,哈工大人工智能研究院、省石墨创新中心两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启动运行……

  2015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此后,新区不断获得政策加持,已达成“六区叠加”。作为国家战略承载地,哈尔滨新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推动区域经济振兴发展。

  在深哈产业园的哈尔滨同创普润集团有限公司展厅,一排排超高纯铝、钛、锰在玻璃展柜中熠熠生辉。“公司生产的超高纯金属材料,破解了我国在超高纯材料受制于人的‘卡脖子’难题,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芯片、航空航天、生物医疗等领域。”公司总经理于启明说,“为实现超高纯金属材料的产业化,我们在新区投资建设了哈尔滨龙江学子创业园。”

  “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哈尔滨新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看好新区的未来发展。”于启明说。

  据哈尔滨新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邹永平介绍,除同创普润、唐山建华、科友半导体等新材料产业头部企业落户新区之外,华为、腾讯安心平台、科大讯飞、奇安信等一批战略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也纷至沓来。

  众多高新技术企业纷纷“北上”的背后,是哈尔滨新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撬动下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您好,这里是行政审批局,您的经营许可马上要到期了,如无信息变更,我直接帮您办理续期……”走进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大厅,记者被这段对话吸引。

  “这是我们首创的‘无感续证’服务:企业无须申请,我们主动联系服务。”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马崇玉介绍,“从招商、摘地到办理各项许可,行政审批局在各个环节提前介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力争实现‘签约即发照’‘拿地即开工’‘承诺即许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你瞧,我的手机里都是项目推进工作群,企业有问题,我们直接在线随时协调、解决。”哈尔滨新区行政审批局工程二组组长刘晓东向记者展示他的聊天界面,“新区发展非常迅速,我2017年刚到岗时,平均一年审查70~80个项目,现在每年都有200个左右。”

  哈尔滨新区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区直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省市下放的事权统一划转、集中办理,推行“跨行业、跨部门”的职能重塑。“最大的感受是服务思维的转变。”马崇玉说,“之前是坐等企业上门,现在是我们主动提前介入,创新办法为企业开工‘抢时间’。”

  刚过完春节,惠达科技就接到了多笔来自海外的智慧农机订单。“前两年公司资金周转不太顺利,新区对科技型企业的多项政策扶持帮助我们渡过了难关。”黑龙江惠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初海波说,“新区不仅给企业吃了定心丸,还帮助企业发展上新台阶,让我们对未来发展信心更足。”

  政策叠加优势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使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加速集聚新区。来自哈尔滨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的数据,2016年以来,哈尔滨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由168家发展至919家,年均增长率33%。

  “前期我们通过土地空间和资源吸引高新企业,通过出台惠企扶持政策留住企业,下一步将通过大学大所资源、人才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集聚效应、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构建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强化企业为主导、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对接融合,依靠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哈尔滨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弛说。

  变“冬闲”为“冬忙”,位于北国冰城的哈尔滨新区,正踔厉奋发,成为科技赋能东北振兴的“破题点”与东北地区最富活力的经济增长极。(光明日报记者 张士英 见习记者 季雅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