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龙江省出台“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管理办法
2022-11-29 09:18:03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赵滢溪

  为加强省级优质农业品牌“黑土优品”的管理,11月28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黑龙江省“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明确,选择大米、大豆、鲜食玉米、杂粮、中药材、食用菌、乳品、高端肉、大鹅、冷水鱼等10大类具有黑龙江特色、产业优势突出、产品质量可靠的“大而优”产品进行标识授权管理,同时兼顾具有区域特色的蜂、浆果、坚果等“小而精”农产品。

  《管理办法》提出,“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的使用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按照申请程序重新提出使用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可继续使用。使用有效期内,获得授权的企业(合作社)名称、产品商标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告发布。获得授权的企业(合作社)可以在展会展览、宣传推介、授权产品基地中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可以在授权产品的包装、说明书、宣传册及其它包装物上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标识使用权或扩大使用范围。

  《管理办法》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建设“黑土优品”数字化管理平台,对授权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的产品实行“一物一码”数字化管理,采取区块链技术进行全产业链质量追溯和防伪管理。

  《管理办法》还规定,发现企业(合作社)不符合申请条件、违反“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使用相关规范等行为,将取消其标识使用权。(黑龙江日报记者 李天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