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中国奥委会授予哈尔滨市“奥运冠军之城”奖杯颁授仪式举行,哈尔滨成为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国奥委会主席高志丹向哈尔滨市颁授“奥运冠军之城”纪念奖杯。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颖川宣读颁授决定。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张安顺出席颁授仪式并致辞。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起翔出席颁授仪式。
“奥运冠军之城”纪念奖杯。刘玉玺摄
张安顺在致辞中说,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中国奥委会为哈尔滨颁授“奥运冠军之城”奖杯,是对哈尔滨体育事业发展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哈尔滨人民传承体育精神、厚植体育情怀的高度褒扬,激励着全市上下向着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目标接续奋斗、勇毅前行。当前,哈尔滨正积极抢抓后冬奥发展机遇,全力打造冰雪体育休闲运动宝地、国际冰雪体育赛事重地、冰雪体育人才培养高地,以发展冰雪经济为抓手,撬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冰雪文化之都”,全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哈尔滨将高标准建设现代化体育名城、冰雪体育强市,聚力推动体育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深挖“冠军”底蕴,弘扬“冠军”精神,让冠军精神、奥运精神汇入城市精神之中,不断增强“奥运冠军之城”影响力,为打造“七大都市”、奋力开创哈尔滨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凝聚磅礴力量,书写奋斗华章。
全国共有保定、鞍山、宁波、哈尔滨、七台河5个城市被授予“奥运冠军之城”称号。颁授仪式后,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与哈尔滨体育学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高志丹、李颖川见证签约。(刁佳帅 黑龙江日报记者 杨镭)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