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印发了2022年版《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从10月25日起,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只需签署并提交一份承诺书即可免于提交产权证、租赁协议等住所证明文件,从而放宽住所登记的限制,有效释放宝贵的住所资源。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哈市一些房产无法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年初以来,该局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制定并印发了《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细则》聚焦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中存在的提交材料难、提交证明难等症结,“对症下药”引入承诺制,有效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该局提醒,需注意的是,实行承诺制可以不用提交产权证等证明材料不等于可以随便登记。事实上,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强化了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明确申请人应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场所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并对住所(经营场所)安全性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实行《禁止限制目录》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经营的行业或经营范围等列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止限制目录并公示。申请注册登记时需要认真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细则》和《禁止限制目录》要求,涉及禁限内容的,申请人不得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三是申请人需要签署提交承诺书,承诺其对申请使用的住所享有合法使用权,承诺已知晓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诺已经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不会对四邻产生干扰,承诺一旦违反甘愿受到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对于申报承诺不属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一经查实将受到依法处理,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同时,《细则》还放宽了一址多照范围,明确个体工商户适用于一址多照。明确了公寓、仓库、车库等产权性质的房产可以参照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等政策。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住所承诺制申报宣传力度,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便捷、高效、规范的市场准入环境。(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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