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Brand Finance发布2022年度“中国品牌价值500强”哈尔滨银行居第338位
2022-09-01 16:45:59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赵滢溪

  第三方企业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日前发布《2022年度中国品牌价值500强报告》,作为黑龙江省的两家上榜企业之一,哈尔滨银行排名第338位,在42家入榜中资银行中排名第31位。

  Brand Finance在该报告的行业品牌点评中提到,中国的银行品牌在新冠疫情期间保持强劲发展,其中重要因素不仅包括国家应对病毒的及时反应,而且还包括各家中国的银行早期持续地投资于数字化发展,使得银行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受到疫情的影响较小。哈尔滨银行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上半年,面对挑战,在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战略指引和监事会有力的监督下,主动将自身发展和品牌塑造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战略中。集团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统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重塑基础战略,让“信任、温暖、链接、承诺”的品牌内涵更加深入人心。

  哈尔滨银行总部位于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在天津、重庆、大连、沈阳、成都、哈尔滨、大庆等地设立17家分行,在北京、广东、江苏、吉林、黑龙江等14个省及直辖市发起设立32家村镇银行。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东北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及黑龙江省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拥有营业机构390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七大行政区,为超过1414万个人客户和8.9万企业客户提供服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616.549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逾人民币2,870亿元,客户存款总额超过人民币5,095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年,集团主动引导金融资源向本土本源倾斜,黑龙江域内贷款投放规模和在全行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均大幅提升,投放规模由2020年末的1241.815亿元提高到2022年6月末的1514.292亿元,占比由44.3%提高到52.8%。与此同时,在中国“最北自贸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的三年间,哈尔滨银行深度参与自贸区和哈尔滨新区建设,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外商投资等领域金融创新不断突破,并充分发挥跨境特色业务品牌优势和CIPS直参行优势,持续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特别是向北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贡献力量。其中,仅在哈尔滨片区内的国际结算量累计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区内各金融机构中居领先地位;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目前发布的五批省级创新实践案例中,每一批都有哈尔滨银行的项目入选“金融开放创新领域”案例,包括“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打造“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利用风险补偿资金池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等共5个案例,成为支持自贸区建设的重要金融品牌。

  此前,在Brand Finance今年年初发布的2022年度“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中,哈尔滨银行居249位,较上年提升12位,在入榜的48家中资银行中排名第34位。(文 哈尔滨银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