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绥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获国家支持
2022-06-16 08:49:29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日前,财政部发布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15个城市中黑龙江省绥化市位列其中。绥化市采取资源循环利用和减污降碳技术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近年来,绥化市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46条,除已自主治理4条外,纳入本次治理范围的有42条,分布在7个县市区,水面总面积89.73万平方米。

  根据水体特点,绥化市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和计算,实行一水一策。治理过程中,坚持“截、净、养、用、管”五位一体、综合施策。截是截流,将污染物拦截;净是净化,对污水、废水等进行处理;养是涵养,对底泥清淤,同时恢复水体自净能力;用是资源化利用;管是加强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

  针对黑臭成因,绥化市制定了治理办法。对固体废物,提出了“减污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总体模式;对污水,采用生物与生态相组合,保证冬季处理效果;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水体进行清淤,主要采取干式清淤和泵吸式清淤两种方式;对水生态修复,通过滨岸缓冲带,对面源污染进行削减。

  另外,绥化市还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天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