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探索银商共赢新模式 龙江银行守主责强主业再行动
2022-06-12 12:00: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刘才星责编:冯薇薇

  国际在线黑龙江报道(记者 于灵爽): 6月11日下午,黑龙江省振兴发展合作交流大会暨龙商总会成立大会在亚布力论坛永久会址泰康厅举行。与会企业家与相关市(地)举行了签约仪式。龙江银行党委书记石玉龙、龙商总会常务副会长任泉、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秘书长张洪涛分别代表龙江银行、龙商总会和黑龙江省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成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邱小平,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理事长陈东升、创始人田源等见证签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全面为龙商总会、黑龙江省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这也是继6月9日与黑龙江省新联会签署战略协议之后,龙江银行再次精准发力,服务龙江实体经济。

探索银商共赢新模式 龙江银行守主责强主业再行动_fororder_2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昌升(左)与龙商总会会长冷友斌共同为龙商总会成立揭牌 摄影 李新阳

  根据协议,他们将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和长远合作,充分发挥商会和银行的整体优势,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创价值、共谋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密切合作关系,赋能企业发展,体现优先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的精神,助力更多龙商“回乡报桑梓、建设新龙江”,一同把龙江的民营经济做得更大更强,把龙商这个金字招牌擦得更新更亮,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家乡发展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龙江银行在新一届党委组建以来,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深耕龙江市场,加大对省市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建立了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战略合作关系。

探索银商共赢新模式 龙江银行守主责强主业再行动_fororder_3

龙江银行与龙商总会、黑龙江省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摄影 李新阳

  龙商总会是由黑龙江省内外(包括港澳台、海内外)黑龙江籍企业家和在黑龙江省内投资创业或工作学习过的非黑龙江籍企业家为主体及相关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助力龙江振兴发展为己任,培育优质企业,塑造龙商典范。

  龙江银行公司部负责人表示,龙江银行启动了“龙行服务进千企、金融活水助万家”金融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担当,通过金融赋能,助力实体、服务大局,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全省中小企业及上下游生态圈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龙江银行和龙商总会同本同源,理念、文化相近,都是龙江的招牌。此次签约不仅有形式的签约,还要有推动实际落地的举措。龙商有着坚定、勤奋、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龙江银行经营理念相同。龙江银行将为龙商总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希望与龙商总会成为一家人,助力龙商发展,共生共长,互利共赢。

探索银商共赢新模式 龙江银行守主责强主业再行动_fororder_1

签约代表合影 摄影 李新阳

  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自2001年创立至今,集聚了各界精英,促进了思想交流和真诚合作,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家思想交流的重要平台,为企业家的成长、进步、发展和国家及黑龙江的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论坛的各位理事及会员始终关注、支持和参与龙江建设与发展,在项目建设、脱贫攻坚、抗击疫情和爱心公益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龙江银行与黑龙江省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达成战略合作后,双方表示,希望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为新起点,整合各自优势资源,互相支持、互利共赢,共同开拓广阔发展空间,全面开启双方深度合作的新征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