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专项防火行动
2022-04-05 14:59:19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牟海微责编: 石丽敏

  国际在线黑龙江消息: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千余名消防救援人员深入大、小兴安岭林区腹地、各地陵园、林场、广场、村屯,景区、商场等重要地段,开展以防火宣传、防火专项督查检查、应急救援等专项防火行动。

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专项防火行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405140634

消防救援人员深入林区腹地检查火患

  行动中,从松花江畔到林区腹地,各地消防救援人员进陵园、入林场,进广场、入村屯,进景区、入商场,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驻地群众宣传防火理念,普及防火常识,通过组织大规模、大范围、大声势、大跨度的专项防火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努力构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预防体系。

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专项防火行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405140751

消防救援人员为百姓做防火宣传

  “受极端天候影响,今年东北林区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春防任务不利因素、系统风险和现实挑战更加突出,特别是当前即将进入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黄春伟介绍,清明小长假祭祀扫墓、进山旅游、农耕用火等人为火源增多,诱发森林火灾的风险因素骤增,一定程度上给队伍防灭火工作带来压力。

  为此,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强化主责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挑战,清明节期间每日派出35个督查检查组对防火期内的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高火险区和旅游景区等地域进行防火专项督查检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清明节期间,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队伍动用1800人、170余台车辆,深入全省110处景区、保护区、乡镇、街道、重点地段和高危火险区开展防火行动,实施力量装备前置,全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另外,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还组织300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邯郸市担负跨省驻防任务。

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专项防火行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405141046

展示的防火常识图板

  “您好,我们是森林消防员,目前黑龙江省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请您在外杜绝使用火源。”在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椅子圈林场,消防救援人员正在向群众讲解防火常识,提出防火注意事项。在逊克县东山森林公园墓地,身着橘红色防护服的指战员,将夹着宣传单的鲜花、写着“绿色殡葬、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等文明标语的千纸鹤送给祭扫群众。“你可别小看它,这些都是我们亲手叠的,是我们文明执勤传递绿色爱心的‘秘密武器’,既环保又新颖,深受群众喜爱。”参加执勤的消防救援人员说。

清明节期间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专项防火行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0405140856

消防救援人员为前来祭祀的人赠送鲜花

  为把防火知识宣传到每一家每一户,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耐心细致地向百姓、游客、学生讲解着森林防火常识,用大型LED电子屏播放防火宣传片,吸引群众观看。

  据悉,为保证清明节期间林区群众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全面加强依案训练演练,加强应急战备建设,采取网上抽查、突击拉动、依案演练等方式,不定期对重点林区和景区防火区单位开展战备拉动,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确保闻令而动、有警必出,在第一时间为民解忧、化解风险、消除火患。(文/图 吕志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