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消息: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强化顶层部署,厚植清廉根基,通过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传递价值理念,着力构建完善“七项机制”,推动加强全辖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夯筑案件风险防控底板,为分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建设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员工马文静设计的清廉金融文化原创IP形象作品
构建“业务部门抓条线、分支机构抓层级”的交叉管理责任机制。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金融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对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省分行各部门落实条线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责任,各分支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与案件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将警示教育作为员工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警示教育工作。
建设银行员工在大兴安岭银行保险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主题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
构建“因人施教、分岗位分层级”的教育机制。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纵深推进员工行为管理线上智能化、线下网格化,按照“谁教育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警示教育规定动作落到实处。该行落实各级负责人“带头讲”,专兼职合规官、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副组长“上门讲”要求,使干部员工认清危害、触动心灵,切实增强案件防控和预防腐败意识;多渠道汇集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系统及本行严重违纪违规案例通报,按照涉案人员层级、岗位、领域,差别化安排学习内容,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指导派驻二级分支行纪检组创新开展“家风助廉”活动,邀请领导干部及家属共同参加清廉家风主题座谈会,播下清廉家风的种子。
建设银行伊春分行组织员工参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强化清廉文化建设
构建“双向赋能、联创共建”机制。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围绕监管部门关于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营造“两个氛围 ”的目标,密切与监管部门日常沟通,与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交流。该行积极参加“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作为银行业代表在“黑龙江金融系统清廉金融文化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上致辞,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纪委书记以《让清廉品格伴一生成长》为题,为学生进行现场授课。
构建“以案促改、对照排查”机制。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认真梳理总结以案促改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了立行立改、制定以案促改方案等“14个整改步骤”,形成了整改工作闭环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案件的系统性、根源性整改,确保案件整改认识到位、警示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跟踪到位。
“这部取材于现实生活的影片,深刻揭示了非法集资、网络借贷等行为的不良后果,也提醒着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之余保持心理健康,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意义。”日前,建设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组织员工观看电影《乌海》,观影活动结束后,员工纷纷表示,作为银行从业员工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行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切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构建“问题高发多发约谈”机制。针对违规违纪问题高发多发、屡查屡犯情况较为突出的机构及条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明确整改要求,限时落实整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率先启动对2名下级机构“一把手”政治谈话工作,从“信访举报”“巡察发现”“辖内案件”等维度,全面汇集被谈话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构建“警示教育日常监督”机制。按年度制定分行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级纪检机构和内控合规部门按照管理职责,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案例测试、调阅教育记录、电话随访、现场访谈、调阅录像等方式,不定期检验警示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的机构和部门公开通报,推动警示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构建“警示教育工作考核挂钩”约束激励机制。把员工警示教育贯彻执行、落实落地情况与各分支行、省分行各部门年度内控合规考核评价、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价以及派驻纪检组工作评价挂钩。对于创新方式方法,警示教育效果突出,通过对照典型案例主动揭示管理风险漏洞等情形的,在全辖范围内推广,并在相关考评中予以正向激励。(文/图 蓝佳林 秦薏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