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伊春与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2-03-01 09:45:40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周经韬

  为深入推动黑龙江省政府与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落实落地,推进林农产品与“油头化尾”融合发展,2月28日,伊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哈尔滨举行。

  签约仪式上,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执行单位签署了《执行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将发挥千余座加油站以及中国石油“昆仑好客”便利店的平台作用,把伊春林特产品推向全国。此举也将有利于打响伊春森林食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伊春林下经济加快发展。伊春市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将把伊春作为公司重点经营区域,健全成品油和非油品储运及销售体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扩展合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双方通过生产运营指挥平台,与中国石油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林城加油站进行了视频连线。(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红路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杜清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