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目前,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为1.87亿吨,成交额达到80.7亿元。其中,黑龙江省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累计买入量为691万吨、成交额达到3.01亿元,累计卖出量为907万吨、成交额达到3.89亿元;纳入履约范围的91家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完成率达99.6%,顺利完成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工作任务。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为了保障省内企业顺利参与碳市场交易,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做好监管服务工作。积极组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建立第四方复核机制对核查工作成果进行100%书面复核和20%至30%现场复核,并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自查,保证配额发放结果准确。监督企业按时履约,定期开展调度,加强对地方督导,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个性化指导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集中培训、电话指导、建立企业答疑群等方式,做好指导帮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履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支持企业互帮互助,推动成立低碳企业联盟,组织做好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供需对接,尽量降低企业履约成本。
除做好碳市场监管服务以外,省生态环境厅在减污降碳其他领域也取得积极进展,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降碳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降碳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积极倡导大型活动碳中和,印发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省内率先实现全系统大型活动碳中和,厅机关办公楼成为全省首个政府机关碳中和办公区。在“十三五”碳强度下降20.5%、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7%目标的基础上,又将“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到各市地,压实降碳责任。目前正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记者 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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