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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基本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2021-12-03 09:53:16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周经韬

  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获悉,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9.97%,基本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效益实现大幅提升。1~10月份,全市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1.8亿元,同比增长21.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1亿元,扭亏增利17.6亿元。

  据了解,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哈尔滨市委坚持顶层设计,明确方向,统筹推进,亲自督办,要求全市年底前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改革目标任务。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召开市直部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会议,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强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哈尔滨市国资委制定改革时间表,对市直经营性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程序及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梳理资产情况,实行资产清理重组。哈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清产核资、移交等相关具体工作,对于没有存续必要的企业,完成销号清理工作;对于有存续必要的企业,必须具备连续三年盈利、资产负债率低于70%、能够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可将其调整到主业相近的各企业集团中。(记者 韩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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