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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户籍限制
2021-11-24 10:17:53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牟海微责编: 周经韬

  11月2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发布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通知。通知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确保“十四五”期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市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前完成对本统筹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建立全民参保台账。以后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组织开展一次全民参保信息比对,确保应保尽保。巩固拓展职工参保扩面。全面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信息稽核,确保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保。各地要全面放开对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动员工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创新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取得实效。

  另外,要着力推进居民参保扩面。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各地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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