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僵尸车”排查整治工作,纠正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全力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交警对“僵尸车”开具车辆长期停放催告书。 图片由警方提供
10月13日,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附近的居民王先生反映,一辆破旧的银灰色面包车已经在这里停了一段时间,始终没人挪动过。经交警部门现场核查,该车车主是附近商户店主,车辆超过三个年检周期没有检车,属于报废无路权车辆,车辆被车主当库房使用。经与车主沟通,车主取出车内存放物品后,交警部门依法将车辆拖走。
“‘僵尸车’被当做库房的车辆不在少数,极大地占用了公共停车资源。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交警部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将对车辆拖至报废停车场,由车主联系报废车辆企业,完成车辆报废处置,全力缓解区域停车难。”交警支队南岗大队七中队中队长金雷说。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僵尸车”。 图片由警方提供
交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南岗区公司街有一辆蓝色的面包车停在路边,车上的年检贴时间停留在2019年,强险贴时间停留在2020年,两个轮胎已经瘪掉,车的内部还存有大量的废弃物品。
经核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交警立即联系了车主。车主表示车辆因故障无法驾驶,被他临时停在这里,最近想把车卖掉。交警告知当事人:此类车辆按规定应该履行车辆报废程序报废,不得占用公共道路资源。如不按时移走,交警部门将对车辆强制拖离。
在工农大街某小区附近,有三台面包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轮胎已经瘪掉,车身有多处划痕。交警在对这三辆车进行核查后发现,这些车已经被注销,并达到报废标准。交警部门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对“僵尸车”开具车辆长期停放催告书,要求车主限期三日内将车辆移走,如不按时移走,将被强制拖离。
交警提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及时依法履行报废手续,不得侵占公共停车资源,对此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查严处。(孙哲 郝树行 记者 唐继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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