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尔滨市26日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
2021-09-27 10:51:54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9月27日,哈尔滨市召开疫情防控专场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副主任柯云楠通报, 26日0-24时,哈尔滨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其中,巴彦县9例,松北区1例,木兰县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巴彦县。

  上述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是在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初筛结果呈阳性,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有关部门已对所有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全部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并进行追踪排查,对涉及到的小区进行封闭管理,对其曾经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闭管理。

  当日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3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富民家园。

  确诊病例39: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富民家园。

  确诊病例40: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浩鹏小区。

  确诊病例4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现住巴彦县巴彦镇中兴家园

  确诊病例4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富民家园。

  确诊病例4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文化家园。

  确诊病例4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安民家园。

  确诊病例4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松北区万达秀园。

  确诊病例46: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浩鹏世纪花园。

  确诊病例4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木兰县香江水岸。

  确诊病例48: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巴彦县中兴家园。

  当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富民家园。

  无症状感染者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巴彦县兴隆林业局民生大厦。

  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出、内防扩散”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

  当前,本轮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确诊病例轨迹复杂,接触人员活跃。请广大市民继续牢牢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凡14天内有涉疫区域旅居史或者与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向社区和单位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流调和管控,按要求有序做好核酸检测。广大群众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请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养成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当前,哈尔滨市正在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核酸采样过程中请自觉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交谈,不聚集。同时,为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哈尔滨市已对核酸检测实行龙江健康码赋码管理,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会调整为“黄码”,“黄码”市民出行将受到影响,待完成检测且结果为阴性的,健康码会调整为“绿码”。

  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离哈,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哈后主动向社区报告。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线,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