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近日,黑龙江省多地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有的地方理发店需预约,有的地方执法检查剧本杀游戏馆,部分城际班车停运,有的倡导国庆就地过节……
佳木斯:倡导国庆就地过节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2日发布通告:
9月21日,哈尔滨市巴彦县发现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9月7日以来有哈尔滨及巴彦县旅居史的抵(返)佳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做好追踪登记、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国庆节就地过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告,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适龄无禁忌应接尽接。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自己或家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筛查诊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公共场所(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景区景点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歌舞厅、洗浴场所、保健按摩场所、游戏厅、网吧、酒吧、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室内健身馆、影剧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测温、扫码、戴口罩),并做好经常性通风换气、环境消杀,坚决防止人员聚集。
四、各类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预约、错峰等要求,实行分时预约、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入内,加强现场疫情防控、秩序管控和疏导服务。
五、严格大型活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过程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登记等措施。
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好“人、物、环境”同防各项措施,加大对相关产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实现对冷藏冷冻肉禽类、水产品等的全程追溯管理。倡导市民到商超购买正规渠道生鲜肉类食品,不购买或食用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和冷冻冷藏食品 。
上述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随时调整。
绥化发布公告:进出绥化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3日发布公告称,当前,鉴于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暂停举办各类大型宴会。夜市暂时关闭,早市实行限流制度。
二、肇东市、兰西县、庆安县、北林区四个县(市、区)域内线下培训机构、麻将馆、棋牌室、歌舞厅、酒吧、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台球室、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室内健身场所、体育场馆、电影院、个体诊所暂停营业。理发店实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所辖其它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安司法行政监所暂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旅游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暂停景区景点内部表演。暂停组团跨省旅游、暂停接待跨省团组。公园广场暂停广场舞等大型户外聚集性活动,娱乐设施暂停运营。
五、餐饮及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验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量、一米线、常通风”等防控措施,并按要求规范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六、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绥”,并劝导亲友非必要不返回,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进出绥化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广大市民居家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感冒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去医院过程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9月7日以来,哈尔滨市、巴彦县抵返我市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报告或隐瞒行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齐齐哈尔:联合执法检查剧本杀游戏馆
9月23日,记者从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市文化旅游疫情防控专班对全市文旅行业和文化娱乐类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提出新要求。
据了解,根据目前情况,齐齐哈尔市快速响应,要求各场所加强值班值守。合力做好文化旅游等相关领域流调排查和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准确归集、推送重点人员相关信息,全力配合流调工作。准确研判形势,及时调整对策。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文化服务场所以及网吧、歌舞厅营业性演出等经营场所要压实主体责任,服务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未接种疫苗人员禁止从事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防疫“四宝”、扫码验码、一米线等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各文化服务场所和文旅经营场所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经常性消毒,各文旅场所做好防护物资储备,设立隔离室,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暂停举办大型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暂停跨省经营相关业务。
各类文旅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对观众(顾客)、游客出现发热等症状时,严格按规定处置,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后及时管控上报,做到全面精准防控。文旅场所出入口(扫码处)、关键节点,严格执行扫“双码”要求。各旅行社暂停向哈尔滨接发旅游团,暂停跨省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省内、市域内团队游要严格履行报备手续,并根据中高风险地区变化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经营范围。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淘气堡、游乐场、私人影院、密室逃脱、桌游(剧本杀、狼人杀)、轰趴馆、VR游戏等室内游乐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措施严肃处理问题突出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黑河爱辉区:哈市抵达人员无核酸证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黑河市爱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2日发布关于加强哈尔滨市抵返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9月2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对9月7日以来有哈尔滨市旅居史人员进行排查,同时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精准掌握和管控相关风险人员。于9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将排查结果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邮箱:qzhbyqfkz@163.com,联系电话:0456-2830370。对排查出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健康监测。
二、自9月23日0时起,从哈尔滨市抵返我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许随意流动,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进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时,要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
五、广大市民要减少人员聚集,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要树立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六、在国庆期间,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爱辉区,不要到疫情发生地出差旅行,尽可能减少出行,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七台河:返回人员须核酸检测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3日发布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市已经转为应急状态,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外地(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市民返七后,请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近14日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抵返七人员,请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三、所有公共场所(火车站、客运站、酒店、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经常性环境消毒工作。
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议、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在哈尔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如非必要原则上不离市。
五、请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勺公筷等防护措施。
六、市民朋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日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学校、幼儿园、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单位监管力度,加强防控排查力度,不留死角,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零盲区、零疏漏”。大型娱乐场所、餐饮、宾馆、洗浴以及“九小场所”全面执行应急状态下管理措施,限制流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活动。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私自接收有发热症状的患者,要做好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做到闭环管控,发现违规的要停业整改。
九、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坚持使用“沃填报”系统,对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的要停业整改。
十、各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邮政快递企业等要严格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查证溯源、申报报备、核酸检测、预防消毒等工作。
十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国庆节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团结一心,主动配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人人行动共筑健康长城。
大兴安岭:举报隐瞒行程线索奖励2000元
大兴安岭地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2日发布公告:
当前,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9月7日以来,有哈尔滨市旅居史或与哈尔滨市返(来)人员有接触史的居民,要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和单位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进入我区时要配合“两站一场”和交通卡口执行排查、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报告或隐瞒行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鼓励居民群众举报相关人员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现金奖励。
二、广大居民尤其是公职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出区。倡导居民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倡导居民国庆节期间就地过节,并劝导亲友非必要不返回,在当地过节。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
三、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停诊。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含商业性活动)暂停。
四、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监管场所等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及探视。全区托幼机构、大中小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师生实行闭环通勤。
五、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通风消毒、人员疏导等防控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六、广大居民在取送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哈尔滨市进入我区的常温、低温货物货品、快递包裹、邮政快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表面消毒处理。
七、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落实、不执行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场所,一律停业限期整顿,并依法依规对经营者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管控措施将视疫情发展变化随时调整。
鸡西:举报刻意隐瞒谎报病情奖励5000元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3日发布通告:
近期,福建省、巴彦县及哈尔滨市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严防疫情输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举报内容
(一)2021年9月7日以来,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进入或返回鸡西市人员,未主动到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登记,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相关信息的;未按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
(二)通过非正规渠道、逃避检查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进入或返回鸡西市人员;规避疫情检查卡点进行倒客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
(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的人员。
(四)酒店宾馆、民宿客栈、出租房等违规私自接纳、容纳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住宿、居留,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举报渠道
(一)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迅速组织查证。
(二)受理举报单位:市长热线、鸡西市疾控中心和县(市)、区疾控中心。(电话号码附后)
三、奖励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每次奖励举报人5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奖励资金由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兑现。
(三)县(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牡丹江:哈市抵返牡需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3日发布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聚集性风险较高,为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防疫情输入。哈尔滨市抵返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9月7日以来哈尔滨市抵返牡人员须及时做核酸检测,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不得随意外出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需离牡必须向所在社区报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离牡前三天向本单位及所在社区“双报备”。
三、加强社会面管控。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和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防控指南要求,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戴口罩、测温等防疫措施,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疫情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四、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各级官方媒体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与阳性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为了个人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严格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拒不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从事聚众赌博、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保持良好生活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加强个人防护,科学防范、理性应对。让我们齐心协力,万众一心,为赢得我市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伊春:发往哈尔滨、巴彦的线路班车暂时停运
自2021年9月22日起,伊春市公路客运服务中心发往哈尔滨、巴彦的线路班车暂时停运,班线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自2021年9月24日起,伊春市公路客运服务中心发往绥化、青冈、望奎、海伦、绥棱、庆安的线路班车暂时停运,班线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9月23-28日,齐齐哈尔—乌伊岭K5142/3次列车临时停运;9月24-29日乌伊岭—齐齐哈尔K5144/1次列车临时停运。
大庆:10条班车停运,多个场馆关闭
大庆客运集团客运总站发布公告,根据相关要求,自2021年9月23日起大庆客运站发往哈市机场、哈尔滨、宾县、阿城、双城、天增、巴彦、山河、五常、通河班线暂时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站内窗口购票的旅客可以到乘车站办理全额退票业务,微信平台购票的旅客可以直接在平台办理全额退票业务(已经取纸制客票的旅客,只能到乘车站办理退票业务)
根据疫情发展及上级指示要求,大庆市工人文化宫决定于9月22日起开始闭馆,开馆时间另行通知。更多信息请大家关注大庆市工人文化宫微信公众号。
大庆市科学技术馆
大庆市科学技术馆将进行设备检修和展品维护,自2021年9月22日开始暂时闭馆。
大庆油田图书馆
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大庆油田图书馆(西城区图书馆)自9月22日起闭馆。
闭馆期间不可还书,恢复开馆后所还图书自动免除闭馆期间产生的逾期积分,开馆时间请持续关注“大庆油田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大庆市体育馆
大庆市体育馆自今日起,临时闭馆进行设备维护,暂停对外开放。
方正县:开展全民核酸城区交通管制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需要,经方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9月22日12时起至9月24日6时对全县实施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方正镇各入城口禁止一切车辆出入。
二、交通管制期间,各灯控路口红绿灯全部转换为红灯状态,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民生保障等车辆外,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农村客运车等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三、临时过境车辆可以通过南环路、物华街穿行驶出。以上通告事项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依兰县:24日6时起全县实施交通管制
依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30号通告:
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工作,防范疫情输入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链条,现根据全民核酸检测工作安排,依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9月24日6时起继续对全县实施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期间各入城口禁止一切车辆出入城区。
二、交通管制期间各灯控路口红绿灯全部转换为红灯状态,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民生保障等车辆外,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农村客运等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三、过境车辆可通过五国城路穿行驶出。
四、解除交通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