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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直击丨加快提升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这些政策出台了!
2021-09-06 17:45:18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2021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形成了“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新政策体系的出现,将给龙江发展带来哪些新动能?9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刘爱丽做了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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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刘爱丽现场发言 摄影 石启立

  刘爱丽介绍,政策的出台是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在出台的意见中,确定了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方向。“1+N”科技创新政策聚焦全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在总体意见基础上,配套出台4个政策文件,调动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积极性,助推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1+N”科技创新政策出台,也是要确保完成“十四五”创新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全省实现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0亿元的目标任务。

  刘爱丽表示,政策主要内容集中在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五个方面。

  其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上,首次提出推进省实验室建设,将是黑龙江省引领性、综合性的研究基地,对基础研究、人才集聚、提升战略科技力量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方面,对新批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内每年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经费使用。

  刘爱丽介绍,政策提出了前资助后补助的方式。对初创期三年内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助。对已过初创期,运行好的,按绩效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如果是高层次国家人才领办创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应的支持额度翻一番,分别可达到400万元、600万元。同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最高能够获得600万元补助;对企业设立科技创新基地按照绩效分档给予后补助支持等。

  今年,省政府发布实施的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是黑龙江省实施的第三轮行动计划。重点是持续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主要目的还是培育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以下、规模以上两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再次认定的对应给予15万元、25万元的奖励。在强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方面,将发挥政府投入带动牵引作用,促进省内外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每年实施一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提升到1000万元左右。对黑龙江省作为成果吸纳方的企业,择优对实际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给予10%的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刘爱丽介绍“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体现出了部门协同性强,突破性举措多等特点。4个配套文件中有29项具体举措,包含了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各类创新主体的支持,政策惠及面广。此外,总体意见中共23项内容,其中18项内容都是直接带有资金支持。在研发投入、高企培育、成果转化等方面,资金支持的力度和强度都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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