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
2021-08-31 15:55:5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刘才星):交通银行是近代中国成立最早并存续至今的商业银行之一,其百余年发展历程与中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紧密联系在一起,扮演着银行业“先锋者”和“探路者”的角色,历经百年蹉跎,始终坚守金融报国的初心。

  创造哈尔滨金融史多个“第一”

  1913 年5 月,在美丽的松花江畔,在富饶的黑土地上,哈尔滨交通银行在道外区正式开业。作为历史悠久的银行之一,交通银行落户哈尔滨不仅标志着哈尔滨近代民族金融业的开始,也对抵御沙俄和日本侵略者对东三省金融市场的统治,振兴民族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哈尔滨交通银行为促进早期哈尔滨与东欧和东北亚国家的经贸发展,积极扶持地方经济和东北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创造了当地金融史上多个“第一”。

  在哈尔滨近代金融史上,它是第一家向民众办理储蓄业务的银行,可谓是哈尔滨近代金融史上的开先河之举。哈尔滨交通银行也曾是发放信贷金额数量最大的,贷款投放额位居哈尔滨银行业第一。为促进早期哈尔滨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14年哈尔滨交通银行开始发行货币。随后发行的“小银元券”和“辅币券”票面印有哈尔滨地名,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1919年10月27日,发行印有哈尔滨地名的“国币”券,是哈尔滨近代金融史上第一次发行“国币”。它的发行不仅彻底结束了卢布在哈尔滨金融市场的统治地位,也对抵御日本推行的金融侵略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1

哈尔滨分行发行的“国币”券票样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2

  哈尔滨分行发行的“国币”券票样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3

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和黑河分行发行的“国币”券票样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4

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和黑河分行发行的“国币”券票样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历史人物被时代赞颂

  谢萌昌(1876-1930),字演苍,江苏武进人。1925-1928年,谢萌昌担任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经理,为金融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

  谢萌昌亲自处理了因戊通航运公司经营亏损,东三省当局强行低价收购案,最终使东三省当局同意补偿哈尔滨分行的巨额贷款损失。为维护“国币”的稳定和信誉,他建议并成立“哈尔滨银行团”,为维护哈尔滨金融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联合哈尔滨民族资本银行,抵御了日本帝国主义的金融侵略。

  谢萌昌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的贡献,也被历史铭记。他多次以个人和交行的名义为学校、图书馆及灾民捐款。1926年,经哈尔滨社会各界推荐,被选为“哈尔滨文庙工程建设委员会”主席。至今,哈尔滨文庙内矗立的石碑上,还刻着谢萌昌的名字和哈尔滨交通银行为建设文庙捐款的铭文。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5

谢萌昌像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6

谢萌昌使用过的名片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历史建筑被城市铭记

  坐落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四道街20号的老建筑,始建于1928 年,建筑面积2198平方米,平面为方形的正立面,它是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原址。目前,作为哈尔滨市的一类保护建筑,被整个城市铭记。

  走近这栋建筑,庄重气息扑面而来。整座建筑采用了比例准确的古典式三段构图,正面入口采用贯通三层楼高的巨型科林斯柱廊,顶托厚重的檐壁,挺拔有力。建筑端部两翼采用清水红墙窗,色彩自然朴素,与白色整体檐壁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入口空间,在虚实结合间,凸显出西方古典主义建筑风格。

  历史风云激荡,虽几经易主,但楼阁仍在,就像交通银行的根永远扎在广袤的黑土地上一样。任岁月流转,服务“国之大者”初心不改,就如同交通银行老行徽上那列永不停歇的火车,从历史的百年蹉跎中驶向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光明未来。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7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原址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百年交行 金融报国初心不改_fororder_图片8

老道外街景 供图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

  作为一家历史悠久、战略清晰、治理规范、经营稳健、服务优质的国有大型银行集团,交通银行将始终根植本土,服务实体经济,努力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为员工营造幸福的家园,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