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2021-08-10 11:40:40来源: 中国新闻网编辑: 刘才星责编: 周经韬

  为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校园)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居民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走实走深,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校园)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开展帮扶共建活动,效果显著。

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帮扶共建活动_fororder_微信截图_20210810104526

组织发动 帮扶共建

  道里区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实践所23个、实践站183个、及各级文明单位181家、文明校园36家。2020年上半年,区文明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统筹推进以城带乡共建联建为导向,充分发挥城区各级文明单位示范作用,组织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校园)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校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主动对接,勤于实践,掀起了帮建共建热潮。两年来,全区已有159家单位(校园)与19个街道、4个镇、38个行政村、36所中小学校结成了帮扶共建对子。

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文明实践 先行示范

  各级文明单位把此项活动作为转变作风、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付诸行动,先行示范。帮扶共建启动后,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帮扶共建领导小组,深入帮建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实地踏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帮建单位基本情况,与帮建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共建联建规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参与并融入到帮建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各项活动中,切实为帮建单位所辖的百姓做实事、解难事。各级文明单位(校园)各尽所能。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完善实践所站硬件设施建设,不但实现了实践所站“组织机构、有活动场所、有标识、有活动项目、有活动发布、有活动展示”六有标准,而且结合百姓所需,缺啥补啥、需啥帮啥,百姓欢迎什么活动就组织什么活动。文明单位开展了“党史我来讲”、身边好人评选、“科普宣传五分钟”、“我们的节日”文化传承、防疫知识讲座、体育健身骨干培训班、“民法宣传日”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活动;文明校园开展了“共建路上同成长”、“共建文明校园”、“师资援助,携手同行”、捐献学习用品等。通过开展多元活动,引导全民向上向善,助力全民素质提升和社会风尚文明。两年来,各级文明单位(校园)提供帮建健身器材、资金50余万,开展活动500余次,参与活动百姓达2万人次。

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急难险重 携手同心

  帮扶共建,有任务一起完成,有困难一起扛,这是道里区所有文明单位形成的共识。面对新冠疫情的突发,各级文明单位主动作为,率先发力,积极采购口罩、消毒液、酒精湿巾等防护物资及时送到帮建实践所站;响应区文明办招募抗疫志愿者号召,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到社区、村屯卡点值守、发放酒精、核酸检测等各个环节,与社区村屯志愿者共同坚守百姓健康。两年来,各级单位(校园)捐赠防疫物资达5万余件,参与志愿者2000余人次,各级文明单位(校园)在全区急难险重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先锋示范作用。

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帮扶共建活动

哈市道里区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帮扶共建活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8041541223(1)

  下一步,道里区将进一步加大帮扶共建力度,推动文明单位(校园)与所有实践所站全部共建,实现文明单位(校园)百分百、所站百分百双“百”共建互联互通目标,扎实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使文明单位(校园)成为文明实践的主力军生力军,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再结硕果。(孙姬 吕建军 记者 刘锡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