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哈尔滨市专项整治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
2021-07-20 13:39:26来源: 新晚报编辑: 刘才星责编: 周经韬

  原标题:我市专项整治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函[ 2021 ] 240号)要求,哈尔滨市将对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必须返还:1.死亡后当月未及时申报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期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3.重复领取企业职工、机关事业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退返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期限:需携带死亡证明或判决书、释放证明等相关材料,于7月25日前到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C区二楼)办理返款。

  冒领、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于勇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