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工程招标可实行“评定分离” 我省规范房屋建筑领域招投标事项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有关事项,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依据《指引》,“评定分离”一般分为评标、定标两个阶段,评标阶段按照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可以在3个以上;定标阶段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指引》中提出,黑龙江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招投标,均可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各市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评定分离”实施范围和工程类型。房屋和市政工程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评标和定标方法。评标方法应明确各项评审内容、标准、要求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等;定标办法应明确定标人员组成、审议内容和定标方式、定标程序等,定标机制应体现科学、规范、透明、民主决策要求。
按照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原则,根据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技术特点和要求、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优先考虑投标人的动态信用情况、项目实际投入能力、企业质量结果等因素,确定各项具体定标内容和标准。
《指引》指出,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期间不得与中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私下接触,应当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日内召开定标会。定标会议一般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也可在招标人自行选定具备影音记录条件及封闭保密环境的地点举行。定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定标结果公示。
招投标监管部门要依法对“评定分离”工作和招标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加强“评定分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实现招标投标过程规范透明,评标定标结果合法公正。(记者 王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