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     舆情智库
黑龙江“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 协同联动护河湖
2021-04-06 09:51:06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日前,黑龙江省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河湖管理领域执法协同联动的意见》。黑龙江省将充分发挥“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作用,加强河湖管理领域执法协同联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用法治方式解决河湖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

  据悉,河湖管理领域执法协同联动的工作重点包括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河湖采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监督、河湖违法犯罪、河湖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等8方面内容。

  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将协同联动,加强水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和跟踪督办紧密衔接,坚持常态化排查河湖问题,对涉河湖违法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对涉河湖违法犯罪高发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李刚 记者 吴玉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