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龙江:加快用地审批 保障企业用地需求
2020-11-19 20:31:16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于灵爽责编: 周经韬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张牧秋):11月19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聚焦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委托实施改革”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景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于洪凤、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英革、绥化市政府副市长单伟红、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牛玉全,围绕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委托实施改革工作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黑龙江:加快用地审批 保障企业用地需求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刘才星

  用地审批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据介绍,多年来,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用地预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为主要内容的用地审批制度,在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发展需求、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客观上还存在着法定审批层级多、时间长等难点问题,与全省有效建设工期短、项目急需用地的实际需求构成了突出的矛盾,影响了投资效率和营商环境,一直困扰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用地审批,解决当前用地的突出问题,黑龙江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精神,锐意创新,在推进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于洪凤表示,为做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委托实施改革工作,确保委托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向市县政府和企事业用地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需求,并在省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确立了委托职权。为依法合规地落实职责,省政府与受委托市政府(哈尔滨新区管委会)签订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协议,省自然资源厅与相应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也签订了相应的协议,就委托内容、委托范围、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分担进行了明确。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建设省、市、县一体化的用地审查报批系统,既有利于工作效率,又可以加强监管,提升服务质效,为委托实施用地审批权打下良好基础和保障。

  为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的署要求,各地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职权委托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提前介入、靠前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等手段,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目前,哈尔滨市将用地预审办理时限由14天缩短至7天,征转用报批时限由30天缩至15天,压缩时限50%,审批效率提高一倍。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共审批(审核)45个批次用地、18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总用地面积600余公顷,保障了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绥化市常规用地报批7个工作日可办结,急需用地项目3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目前,绥化已受理建设用地预审项目19个、面积180公顷;受理审批农转用与土地征收城市批次36个、面积810公顷。

  大庆市用地预审从14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农转征项目审批最快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速度至少提高30%以上。自承接以来,大庆市实施省级委托职权审批批次用地20个,面积共计164.76公顷,为蒙牛高端乳制品生产基地、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省龙油石油化工95万吨/年聚烯烃等省市重点工程提供了有效保障。

  赵景海说,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快用地审批,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企业用地需求,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