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9月20日,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一周年之际,“幸福东北”主题活动采访团走进中国自贸片区——黑河片区。
据悉,黑河市位于黑龙江东北部,与俄罗斯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黑龙江相对,拥有国家一类边境口岸。自1987年率先恢复中俄(当时的苏联)边境贸易以来,相继首开边境旅游、边民互市贸易、数字微波通讯和邮件互换业务等先河,创新活力充盈,在承接国家特殊政策、繁荣边境区域经济、促进对俄合作不断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试验。目前以中俄黑龙江大桥建设为牵动,“一桥一道一港一管一线”建设极大改善了跨境联通能力,对俄电、气、油能源合作已初具规模,境内境外园区互动、跨境产业链条彼此延伸已经形成,睦邻友好的人文交流得到深化,在实施沿边开放战略、对接俄罗斯远东政策、统筹跨境区域经济、协调境内境外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具备打造对俄开放合作新高地的基础和条件。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与哈尔滨片区、绥芬河片区共同构成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成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整体格局。
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局长尹红梅介绍,一年来,黑河片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打造具有吸引力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在复制推广上海、广东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黑河片区加快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创新,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力度,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打造营商环境优良、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服务体系完善、监管安全高效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片区,为全国自贸区建设奉献可复制、可推广的“黑河样本”。
一年来,黑河片区通过推出一批高含金量的“政策包”,成为企业投资兴业的新高地。对照黑龙江自贸区总体方案、结合黑河片区实际、聚焦中俄开放政策对接,黑河片区在财政奖补、土地出让金、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了10条创新政策。在鼓励项目落地方面,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单位投资强度达到3500万元/公顷的产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最高按对地方经济贡献100%的额度逐年返还资金。
在奖励企业发展方面,黑河片区对金融机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股权投资企业以及跨境经贸服务平台、供应链平台和共享经济平台等新业态,最高按对地方经济贡献80%的额度支持企业发展。
此外,在鼓励发展创新业态和人才引进方面,黑河片区对在黑河片区孵化的小微企业,连续三年给予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部分100%补贴,减免企业科研用房和厂房租金,最高按对地方经济贡献100%的额度支持企业发展,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额外给予奖励。黑河片区对单位投资强度达到3500万元/公顷、整体设施容积率高于1.5的产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地方收益部分50%用于企业基础设施配套,采取租让结合方式提供工业项目用地土地租金减半征收,新引进重点企业自建人才公寓的按土地出让金地方收益50%给予补贴。
在生产要素价格方面,所有在黑河片区内的工业企业执行俄罗斯专属供电区价格,生产用蒸汽、燃气、水以及供热费、厂房租金均执行最低优惠价格。在支持发展对俄跨境合作方面,黑河片区积极对接俄罗斯跨越式发展区与自由港优惠政策,形成跨境政策叠加优势。
尹红梅表示,一年来,随着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互市贸易区纳入自贸区的版图,“多区叠加”、“跨境联动”的沿边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在未来的产业规划发展方向上,黑河片区将立足中俄“两国一城”区位,依托自身资源禀赋,着眼未来谋划, 着力打造七大跨境产业:壮大跨境能源资源合作产业、做大绿色食品加工产业、扶持跨境木材产业、做强跨境机电加工产业、培育跨境新型制药产业、发展跨境旅游康养产业、提升汽车高寒试验产业(跨境)。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