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龙江    |     直观中国     |     高端访谈    |     原创     |     名企品牌     |     龙游天下
黑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 企业整改隐患问题23124项
2020-09-10 09:36:47来源: 人民网编辑: 刘才星责编: 赵滢溪

  日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四大”行动进展情况。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四大”行动的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措施任务,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据了解,黑龙江省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力推动“四大”行动深入开展。13个市(地)、20个中省直部门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等研究部署“四大”行动。佳木斯、鸡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四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牡丹江、佳木斯、黑河、大兴安岭等市(地)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四大”行动;七台河市分区包片对区县和部门“四大”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当场交办,倒逼属地和行业部门责任落实;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将“四大”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在2019年组织企业“体检”的基础上,2020年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选取2.6万余户企业列入“体检”名单,较2019年增加130%,按照“开单”“挂号”“诊断”“会诊”“康复”等程序,扎实开展“体检”工作。黑龙江煤监局将煤矿复工复产与“体检”工作相融合,复工复产一处,跟进“体检”监察一处,有力保障了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哈尔滨市结合本地实际增加了体育、宗教等6个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大了“体检”范围;黑河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对全市22个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体检式”检查。

  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创新监管方法,扎实开展执法工作,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方案》,印发通告5000份,统一公告“大执法”企业433家,公布举报方式,为有效开展执法奠定基础;黑龙江煤监局制定《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工作指南(试行)》,开展远程监察和电话巡查,远程监察矿井62处,巡查446矿次,调阅图纸、报表、报告、台账等资料3810份;哈尔滨市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执法工作同“大执法”紧密结合,坚决防止“做虚功”。

  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紧抓住企业从业人员这个关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分层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齐齐哈尔市疫情期间创新“四大”行动形式,开展云指导、云发布、云培训、云服务、云执法,得到广泛好评;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利用媒体资源、信息手段开展线上消防培训、网络直播和调度指导,联合黑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推出“云课堂”,全省274万中小学生参与了“线上学消防”活动。

  各市(地)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落实惩戒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齐齐哈尔市将“大曝光”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硬指标,对只执法不曝光的县区坚决予以扣分,并在全市通报;伊春市应急管理局、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伊春市电视台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抽查检查,对7户企业的58项问题在伊春市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进行曝光。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各市(地)确定的26658户“体检”企业,已完成自改自查17164户;省、市、县共派出“体检”工作组或专家服务团检查6966个次,抽查检查“体检”企业13287户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4928项,整改隐患问题23124项。各市(地)、各部门累计派出8723个执法检查组,检查企业51772户,发现一般问题隐患43815项,整改完成40186项,重大隐患90项,整改完成66项,行政处罚4197万元,停产整顿71户,取缔关闭8户。累计组织各类培训班5503个,培训人员23万余人次。组织曝光228次,曝光违法违规企业252户,涉及违法违规行为507项。(袁成亮 徐宝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