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来自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消息,作为地方标准的《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于近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规程》是我国首部涵盖水热型地热能、岩土体地热能供暖系统的省级技术规程。
据了解,黑龙江省在“十二五”期间积极开展地热能供暖试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发现一些地下水源热泵项目尾水不能有效回灌、部分浅层土壤源热泵项目地下水温度持续下降等问题。为促进地热能供暖系统“取热不取水”,确保地热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规程》。
《规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牵头编制制定,编制组针对既有问题开展了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工程案例,吸纳了大量国内外有关地热能供暖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并针对黑龙江省气候、地质条件进行深入的计算分析,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编制而成。该标准根据黑龙江省资源禀赋和气候特点,规定了以中深层和浅层地埋管地热能供暖系统为主的适宜形式,对既有地热水供暖系统的改造给出了相关要求和技术。为方便各阶段的工程设计,该标准提供了多样的设计计算方法和概算指标。在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强化了地热能采集系统、运行监测与管理的具体要求,便于职能部门监督。
《规程》是黑龙江省地热能供暖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规程》促进地热能供系统降低供暖能耗的同时,也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行业的良性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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