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大连市返回鹤岗市无症状感染者蔡某某在黑龙江省行程轨迹
蔡某某,男性,48岁,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7月19日自大连返回延军农场家中。23日接到社区上门通知其隔离,经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被鹤岗市传染病院收治入院。目前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44人,均已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二、由大连市返回绥化海伦市无症状感染者丁某某在黑龙江省行程轨迹
丁某某,女性,51岁,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7月16日自大连返回海伦市爱民乡爱荣村弟弟家中。24日,经海伦市人民医院对丁某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弱阳性,后被绥化市第一医院隔离治疗。目前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131人,其中本地44人均已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海伦市以外87人均已推送协查信息。
请黑龙江省居民仔细阅读上述信息,如与以上两名无症状感染者有过交集,须立即与辖区疾控中心取得联系,配合登记相关信息,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7月1日以来,从大连市返(来)黑龙江省人员,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配合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不许瞒报、谎报、漏报,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各地实行分区分级动态精准管控,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黑龙江省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照分区分级管控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四、提醒与无症状感染者有过交集人员和大连市、新疆乌鲁木齐市等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黑龙江省人员,要时刻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及时与辖区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并主动如实说明情况,听从专业人员指导,规范就医或等待转运,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五、需要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严禁外出。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反隔离规定的人员积极举报。
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入公共场所要“扫码”、测温,不扎堆、不聚餐,海产品要烧熟煮透,避免生食。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大连市、新疆乌鲁木齐市等中高风险地区。
七、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别能力,相信科学的力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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