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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多重“福利”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
2020-07-13 08:44:50来源: 黑龙江日报编辑: 于灵爽责编: 冯钰颖

  日前,哈尔滨市发布《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并进行详尽解读。哈市推出配套政策等一系列“福利”吸引各类人才落户哈尔滨,安心创业、舒心工作。

  哈市明确包括中专(含)以上高校毕业生、初级工(含)以上的技能型人才,来哈均可直接落户。已在哈市购买房产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在哈市9城区依法依规租赁房屋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承租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合法租赁协议,可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岳父母和直系兄弟姐妹办理落户。对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人员,凭购房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制式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也可办理落户。

  为了打消落户人员后顾之忧,哈市在此次新政中也同时明确,对在9城区落户人员的子女,按属地统筹安排进入普惠性幼儿园;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按属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同时,取消哈市户籍人员父母投奔子女落户限制;对到哈市9城区落户人员的父母,与其共同居住,但无哈市户籍的,凭哈市居住证享有与市民同样的临时救助政策。

  为了吸引更多人才留在哈尔滨,新政同时提出,夫妻双军人家庭、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勇敢市民、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新冠肺炎疫情援鄂医护人员、在哈投资经商人员的直系兄弟姐妹可随其在9城区落户。(记者 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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