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7月1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第四场发布会。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作主旨发布。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魏峰现场发言 摄影 尹瑞
魏峰表示,民政作为社会兜底保障部门,在全省“六稳”“六保”特别是“保基本民生”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突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重点工作,健全社会兜底机制,完善救助政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方位服务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在“兜底”上下功夫,做到“精准排查、精准帮扶”。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黑龙江省通过各类渠道排查超过900万人次,为困难群体送去各类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价值800多万元;疫情期间实行低保审批不中断、在保人员不退出,救助金不停发、不追缴;建立贫困监测预警机制,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预警监测范围,开展信息比对和摸排;落实贫困人口“单人保”政策和低保渐退制度,确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疫情发生以来,新审批低保、特困、低收入对象近6万人,将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0余人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二是在“救急”上下功夫,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黑龙江省推动建立乡镇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群众遇到困难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条件,临时救助“异地办”6000余人。疫情发生以来,全省临时救助近9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000多万元。推出低保审批“不见面、网上办”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五+”措施,即“线上+窗口”“安全+高效”“规范+精准”“报告+入户”“临时+长期”,大力推行审核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省、市、县全面公布社会救助求助热线,第一时间解决困难群众诉求,为低保办理按下“快进键”。
三是在“提标”上下功夫,做到“标准不减、待遇不降”。黑龙江省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两次提高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亿多元,惠及困难群众近500万人次,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今年黑龙江省还将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要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四是在“扩面”上下功夫,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黑龙江省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坚决做到应保尽保 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重点完善“支出型”和“低收入”两类家庭救助办法,将困难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智力、精神三级以上残疾人,启动大病医疗保险的重病患者按“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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