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施划应急专用停车泊位
应急专用、限时20分钟,近日,哈市交警部门为满足市民需求,在医院和学校周边设置应急临时停车泊位,让广大市民体会到贴心服务。
6月28日9时许,记者在东大直街哈医大一院门前看到,此处4个“应急专用”停车位施划完毕。据介绍,这是哈市目前规划的40多处绿色临时停车泊位中的一处,该项设计是综合出行空间、人车流量等多项指标因素,也是交警部门对道路精细化管理与人性化执法的体现。此次施划“应急专用”停车区域主要针对医院、学校等有应急需求的地点,限时20分钟,有送重患到医院或者是应急送儿童到学校的市民,可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应急停车泊位。对于超时停放的车辆,辖区警力在巡控的基础上,将利用天眼等技术手段开展违法抓拍,并进行相关处罚。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根据市民需求及道路资源情况,增设应急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区域,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
“应急专用停车泊位”地点
■哈医大一院(东大直街)
■省医院南岗分院(果戈里大街)
■花园小学(花园街)
■市第一医院(地段街、柳树街)
■市儿童医院(友谊路)
■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新阳路)
■962医院(学府路)
■哈师大附中(学府路)
■哈师大附小(中兴街)
■市骨伤科医院(西大直街)
■省医院(中山路)(姜文鑫 记者 孙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