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针对居民最为关注的加装费用补贴、是否需要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等焦点问题,近日,哈市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区政府意见建议后,对《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意见。
《方案》中提出,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同时满足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未被列入危险房屋范围、5层及以上多业主共有、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4个条件的,可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由市、区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考虑到双城区目前正执行县级财政体制,其政府补助资金由双城区财政全额承担。另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设立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成立市区两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平台,主要提供技术指导、统筹协调等服务。其中,区级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受理业主申请,绿地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筹集区级补助资金并负责市区补助资金的发放;市级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对区级服务平台技术指导、市级补助资金筹集等。(记者 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