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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下拨1000万自然灾害补助款保障灾民生活

黑龙江日报2018-08-29 08:41:37

  原标题:1000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已下拨

  近日,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拨10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持伊春、绥化等受灾严重地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

  据悉,汛期以来,全黑龙江省降水较常年偏多、强对流天气频发,部分地区发生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特别是7月中下旬,两次超强降雨形成山洪、多条中小河流水位超警,造成伊春、绥化等地5万余人转移安置。

  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多次安排部署和对救灾工作提出要求。黑龙江省民政厅紧急召开专题部署会,分析灾情形势,明确责任任务。在应急关键期,黑龙江省民政厅共派出12个工作组,指导21个县(市、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保障;黑龙江省民政厅以“只要灾区有需要,物资保障不间断”为原则,先后15次向11个市、县调拨了2.32万件生活类物资,灾区急需的当日送达,没让一名群众因缺少衣被着凉受罪。

  此次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急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保障。黑龙江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等,确保专款专用。(李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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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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