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扎紧制度“篱笆”坚守耕地红线
民以食为天,粮以田为本。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基础,是支撑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基。双鸭山市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在保障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强力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管理措施,努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探索建立保护基本农田的长效机制,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守责任红线,着力强化共同责任机制。以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为总牵动,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保护,层层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要突出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和村级组织在耕地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对耕地保护责任制履行情况、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情况、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进行划票打分、认定评价;强化监督和考核,实行耕地保护一票否决,将耕地保护和用地指标相挂钩、与项目报批相挂钩,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共同保护责任机制。
坚守法律红线,着力强化耕地保护监管。强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转化。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直接、全面、准确地掌握耕地保护信息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的规范、科学的网络化管理;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严格依法用地、依法保护、依法发展,牢固树立打击就是保护的理念,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政策,坚决遏制私搭滥建、乱采滥挖、圈地囤地、未批先建,以及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下的超标硬化、超标占房盖楼肆意侵占耕地的问题,严厉查处未报即用、未供即用、边报边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耕地、侵占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坚守数量红线,着力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严把用地出口关,控制新增用地。从严审核农用地转用项目,严格占补平衡,减少耕地占用,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避让优质耕地,强化项目用地标准和规模预审、核减新增用地指标,强化农村养殖场等设施农业用地审核监管、确定合理硬化面积,禁止耕地“非农化”;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切实执行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宗地规模和容积率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通过各种措施加大闲置土地、工业低效利用土地和批而未用土地处置与盘活利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综合管控机制,以节约集约用地来推进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坚守质量红线,着力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开展好全国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监测试点工作,运用农用地分等、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构建耕地质量等级监测体系、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评价土地利用变化对耕地质量等级及区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不断加大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实施土地整治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相结合、与实施规模化经营相结合、与促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四结合”式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和耕地质量;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农业结构,合理安排农业、林业和牧业等用地,推广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加强农业生态建设,通过植物、农业和工程等综合措施,治理水土流失,探索实行项目建设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实施“黑土搬家、异地安居”工程;开展耕地调查评价和等级评定与监测,提高耕地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耕地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效保护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