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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调出“案结事好”

黑龙江日报2018-07-03 14:39:58

  张某买了一处房产,落户到母亲名下。后来,他身患食道癌,急需钱看病,但父母不同意卖房。一气之下,他将父母诉至让胡路区法院。法官认为此案调解效果要胜于诉讼,于是将此案转到“华姐调解室”。几天里,“华姐”分别和张某及其父母设身处地谈情说理。“心结”解开,一家人将该房产公证给张某之子,并共同筹措看病钱。

  “华姐”叫涂江华,是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的“金牌调解员”。她不辞辛苦不怕麻烦,为当事人做了很多“案结事好”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16年3月至今年4月,以她名字命名的“华姐调解室”共收到立案庭或业务庭转办案件1875件,其中1161起案件成功调解,调解率达62%。

  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庆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三员合一”队伍的意见(试行)》要求,让胡路区法院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目前,该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三员合一”人员119人,包括社区综治人员、网格人员及志愿服务者。设立“三员合一”管理办公室,建立涉及建设工程、医疗、心理咨询、物业等行业和专业领域的专业库,可为法官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在司法送达、诉讼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中,由法官助理联系“三员合一”管理办公室,确定适合人选参与辅助司法工作。119名“三员合一”人员与法官建立结对联系,他们在开展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由法官随时提供解答。

  开展特色调解工作。推行法官“坐班”调解,由1名员额法官到诉讼服务中心对人民调解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诉讼案件当事人评估举证不能、诉讼时效、执行不利等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提示当事人谨慎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推行律师“值周”调解,由司法局每周指派2名律师驻院接受当事人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并适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由司法局指派11名人民调解员组建“华姐调解室”,其中3人常驻法院工作,主要负责诉前及诉中案件的调解工作。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只要认为存在调解可能的,无论案情、法律关系是否复杂,可随时转交“华姐调解室”。对接“赵大妈调解室”,由熟悉社区工作的“赵大妈”与乘风法庭诉调对接,每年通过非诉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百余件。开展特邀调解,吸纳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西宾街道怡园社区为特邀调解组织,与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建立示范实习基地,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建立纠纷解决协助平台,道路交通纠纷处理平台。在龙岗分局设立远程调解办公场所,安装“和为贵人民调解系统”,专门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简易赔偿纠纷,法院可派员与警察、律师及当事人建立视频联系,远程调处纠纷。公益援助平台。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爱心传递志愿者协会支持下成立益家人援助室,对涉诉案件的困难家庭、失学儿童、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进行公益援助。今年3月以来,已分别为4名单亲家庭幼儿、1个困难家庭提供了帮助。企业协助调解平台。与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部门建立联系,对涉及企业员工的民事纠纷,确有必要的由立案庭发出“处理纠纷协调函”并登记在册,由企业出面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立案庭正常立案。“一站式”巡回解纷平台。乘风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调解工作多管齐下;喇嘛甸法庭形成纵向庭、站、点、员“四位一体”,横向以法庭为中心,党委政府、牧场、各村屯、辖区部分企业协调配合的大调解网络;三个派出法庭在辖区建立了包括13个调解点、3个驻村调解站的便民调解网络,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记者 李飞)

编辑: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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