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在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新兴林场3林班联合举行我省第一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苇河)揭牌仪式。
黑龙江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牢记为秀美林区添绿护航的使命,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延伸新模式,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建立起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审判原则,判令破坏森林资源的被告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或缴纳司法生态修复金用于造林恢复植被。
去年9月至今,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共判处司法生态修复金165735.53元。苇河局在新兴、西平、平林三个林场划拨林地301亩,用于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统一代为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近期将完成33411株红松树苗的植造。
据悉,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为有效惩罚犯罪、修复受损的森林资源,自1988年起,就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开创了“赔偿林”机制。1988年~2002年在“赔偿林”机制运行期间,苇河法院共审结盗伐林木案件63件,判处“赔偿林”1081亩。司法修复生态功能效果显著。
揭牌仪式结束后,省林区中院与苇河基层法院青年干警还进行了义务植树活动。(记者 马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