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发力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富商环境 出台“硬措施”细化“软服务”
“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明确写入宪法。按照宪法要求,黑龙江省持续发力,出台“硬措施”,细化“软服务”,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富商环境。
今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积极利用外资,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提高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大幅度缩短外商投资企业从筹备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对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可自主选择简易注销方式退出市场。在下放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方面,除国家不允许下放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外,其他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在下放外汇管理权限方面,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此外,我省还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投资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养老机构及企业、投资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及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境外融资,支持港澳台资投资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等具体政策和措施。
依托于“硬措施”,我省各相关部门着力细化“软服务”,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推行“多证合一”,推行网上审批等。
黑龙江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自挂牌成立以来,与省直13个部门建立了为外资服务的横向联席制度,和市地也建立纵向联动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中心主任、省贸促会会长鄂忠齐说,营商环境的改善是一点一滴的,需要服务部门注意细节,靠前服务,从而了解企业诉求,主动作为。目前中心正在探索“横向联席、纵向联动”全覆盖为外商企业服务机制。
不久前,该中心分别深入省内8个市地,在各地外商投资服务部门的协助下,组织有150余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的外商企业座谈会。外商投资企业代表纷纷提出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并提出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中心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对部分省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落户哈尔滨临空经济区的中国飞机循环再制造基地项目,在前期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难题待解。黑龙江省投资服务中心了解这一情况,先后四次到企业调研,针对企业遇到的困难,搭建企业与政府部门密切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为企业解难题。目前,该项目正在按照专题会议的部署稳步推进。(记者 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