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指引》。记者获悉,黑龙江省将按照整体推进、各具特色、重点提升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示范和典型引路,加快乡村旅游的发展。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将新增不少于10个现代农业庄园、10个乡村旅游创客基地、30个乡村旅游特色小镇、100个省级乡村旅游点、100个民宿客栈、300个乡村农家乐示范户。形成各类型产品互动协调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乡村旅游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
健全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坚持以城带乡,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乡村旅游地优先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地优先覆盖。加快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体系、标识引导和解说体系、散客自助游服务体系、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信息化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卫生服务体系和安全救援体系。加强和改善乡村旅游咨询服务,建立信息动态发布机制,有序引导乡村旅游消费。鼓励和引导乡村旅游与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发展智慧乡村旅游。
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
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农业、林业等资源要素与旅游的叠加效应,大力开发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康养服务、旅居养老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庄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特色小镇、旅游特色村、森林客栈和乡村旅游点。鼓励农民以土地流转、带地入股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旅游景区周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出口(休息站)及沿线地区的乡村旅游,着力打造景区(点)与乡村旅游联动发展的有效平台,实现乡村旅游的链条式、连片式发展。
全面提升乡村旅游要素品质
各地要围绕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组织专项攻坚,实现乡村旅游特色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餐饮方面要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菜肴,推出一批色、香、味、形、质俱佳的地方特色菜。住宿方面要大力发展特色民宿,规范和提升乡村旅游住宿的软硬件水平。游玩方面要加强景区软硬件建设,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卫生,保持乡村特色。
加强乡村旅游文化建设
强化文化对乡村旅游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族特色文化、传统文化、历史文化等乡村旅游特色文化,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突出乡村文化特色,鼓励和支持开展乡村旅游文艺创作,打造旅游文化精品,树立乡村旅游文化品牌,提升文化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带动力。
加大乡村旅游资源保护
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以“无碍自然文化景观”为原则,科学开发利用现有乡村旅游资源,全面评估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整体风貌产生的影响,避免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人文景观造成破坏。严格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乡村古建筑、民宅、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记者 霍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