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国歌声、宪法宣誓声回荡在省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厅,作为黑龙江省开展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领誓;副主任孙永波、胡世英,秘书长于柏青参加仪式;副主任庞义华主持仪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扎实开展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等多部门制定下发了《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通过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黑龙江普法”新媒体矩阵、手机终端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省直机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精神,集中开展了主要负责人讲法活动,举办了省直机关“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组织“七五”讲师团成员深入到肇州、友谊等12县(市区)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受众近万人。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还利用晨读时间学习宪法知识,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记者 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