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新闻媒体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利用人民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信任,发布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共监测发现黑龙江省涉嫌违法广告8515条次,条次违法率0.32%;监测发现违法广告总时长2316小时,时长违法率5.69%。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单位和整治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对违法广告盯得不紧,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省纪委19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问题
(一)黑龙江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1562条次。条次违法率0.55%,时长违法率11.4%。其中:黑龙江卫视发布违法广告958条次;黑龙江新闻频道发布违法广告271条次;黑龙江都市频道发布违法广告129条次。
(二)哈尔滨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1381条次。条次违法率0.63%,时长违法率6.71%。其中:哈尔滨新闻频道发布违法广告452条次;哈尔滨娱乐频道发布违法广告247条次;哈尔滨生活频道发布违法广告289条次。
(三)大庆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1129条次。条次违法率1.14%,时长违法率12%。其中:大庆影视频道发布违法广告622条次;大庆新闻综合频道发布违法广告394条次。
(四)黑河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218条次。条次违法率0.53%,时长违法率2.57%。其中:黑河公共频道发布违法广告138条次。
(五)北大荒电视台农业频道发布违法广告240条次。条次违法率0.63%,时长违法率6.4%。
二、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问题
(一)黑龙江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344条次。条次违法率0.15%,时长违法率6.77%。其中:黑龙江老年少儿广播发布违法广告139条次;黑龙江都市女性广播发布违法广告64条次。
(二)哈尔滨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319条次。条次违法率0.26%,时长违法率8.85%。其中:哈尔滨经济广播发布违法广告98条次;哈尔滨综合广播发布违法广告100条次。
(三)双鸭山交通文艺广播和综合广播发布违法广告130条次。条次违法率0.44%,时长违法率11.12%。
(四)伊春广播电台综合广播和交通广播发布违法广告93条次。条次违法率0.25%,时长违法率13.95%。
三、报纸发布违法广告问题
(一)省级报纸发布违法广告268条次。条次违法率0.54%。其中《黑龙江广播电视报》发布违法广告111条次。
(二)大庆市级报纸发布违法广告129条次。条次违法率0.45%。其中《大庆百湖早报》发布违法广告93条次。
通报强调,对违法广告易发多发问题,工商部门负有监管不力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省工商局党组通报批评,责令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出检查,反思监管工作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上述问题也暴露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卫计委、食药监局等其他整治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协同监管职责不到位,履行广告发布前置审批职责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反思、查找不足,切实抓好整改,坚决刹住违法广告泛滥的不正之风。各级新闻媒体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注重社会效益,严把第一道关口,切实担负起广告发布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新闻媒体严重违规、屡教不改的,对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不依法处置的,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记者 薛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