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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和弘扬抗联精神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

黑龙江日报2017-09-18 09:32:38

  原标题:传承和弘扬抗联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普惠金融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王迅

  2017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爆发86周年,中华民族开始全面抗战80周年,同时也是我国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86年前,在民族最危急的时刻,东北抗联拿起武器与日寇开始了殊死战斗,谱写了一部壮丽的史诗,在生与死、血与肉的磨砺中铸就了伟大的东北抗联精神,其留给我们宝贵的英勇战斗精神、不畏牺牲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一直是鼓舞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巨大精神力量。今天,普惠金融作为国家金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全面推进阶段,意义深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更需要我们坚持以英雄为榜样,努力学习和传承弘扬抗联精神,化抗联精神为促进工作开展的实际行动,攻坚克难、努力奋斗,进一步推动普惠发展,普之城乡、惠之于民,服务龙江、发展龙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指导方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特别是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提出到2020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的总体目标。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践行普惠金融服务理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黑龙江全省初步形成了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深入,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薄弱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手段层见叠出的良好局面。截至2017年6月末,全省累计投放支农再贷款140.3亿元,扶贫再贷款41.5亿元;全省金融扶贫贷款同比增长32.1%;黑龙江全省重点贫困县金融扶贫贷款同比增长16.6%,其中,个人、产业、项目扶贫贷款余额分别增长37.5%、7.4%、180.3%。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71.3亿元,同比增长13.2%,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9个百分点。农村支付环境显著改善,支付工具乡镇及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库二网一平台”和“银税合作”模式得到有效运用。“金助民企”、“金惠工程”等系列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实际效果。

  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就是实现金融的公平化,使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普惠金融得到金融援助,特别强调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更多地向薄弱领域倾斜。金融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分配一定的精力和资源专门来支持就业、创业和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普惠金融更是强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弱势群体掌握更多的金融知识,有效利用金融产品,防止权益受到侵害。金融业应当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相关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保障其知情权,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

  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是一种创新,发展普惠金融任重而道远。从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看,对中高收入或大城市人群而言,金融服务比较完善,但是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而言,基本的金融服务还不能完全解决。对此,2017年9月初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组织开展了“重走抗联路普惠金融行”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机构对发展普惠金融及其目标、意义的深刻认识。随着活动的逐步深入,必将使黑龙江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抗联老区人民更多地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下一步,全省人民银行将继续发挥好金融政策和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业投放更多的针对性贷款、出台更多的针对性举措,努力推进和构建区域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政策措施。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贫困人口等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金助民企”系列活动,积极支持创新创业,扎实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不断提高这些领域金融服务诉求的满足度。加强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评估考核体系,及时督促金融机构改进服务。

  二是推进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其他专业化支付清算系统,以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扩大和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建设,提档升级提高利用效率。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乡村网点建设力度,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银行卡受理网络,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带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整体提高。积极推进农村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开展“三信”评定和成果运用,不断优化信用环境。

  三是加大普惠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推广针对农户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业务,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示范点创建,引导金融机构为贫困户和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数字金融服务,提升“互联网+”普惠金融水平。加快助农取款服务站和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不断拓展助农取款、转账支付、小额信贷、信用查询等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点使用效率。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四是提升普惠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构建金融消费者教育与金融知识普及长效工作机制,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效果。充分依托“金惠工程”项目,加强对贫困和偏远地区人口的金融教育。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金融机构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与责任,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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