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和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组织进行的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结果出炉,2016年全国共建成高标准农田8474万亩,其中黑龙江省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949.79万亩,在全国各省中面积最大,建设情况及做法得到通报表扬与肯定。
黑龙江省作为粮食大省,准确把握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战略部署要求,确定到2020年建设1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黑龙江省由国土、发改、农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3501万亩,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时期下达黑龙江省的3197万亩的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2016年,黑龙江省由国土、发改、农业、水利部门共同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949.79万亩。
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一个目标引领,一个标准建设,一个系统管理,一个尺子考评。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研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亿亩规划》编制,将规划落实列为《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纳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范畴,强力推进;《亿亩规划》突出生态建设引领,从发展优质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出发,适度集中连片,力争建设一片、见效一片;规范实施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规划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生成与建设暂行办法》,与《亿亩规划》一并印发执行,严把“三关”,即:立项标准关、资金管理关、竣工验收关;制定出台了《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农业地方标准合集》,其中的六项标准是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建设的标杆;整合力量精准发力,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产业聚集,“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各负其账、各记其功”和统分结合模式,提高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良种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权力责任,强化了属地化管理职能,规范了项目依法公开运行,加强了放管服综合指导。(记者 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