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黑龙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2017年上半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情况汇报,讨论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黑龙江省委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承接的中央深改组部署的“落实国家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改革任务,确保按时完成。要扎实推进省委改革决策部署的任务,确保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始终紧跟省委改革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前要积极对接“开展镜泊湖景区管理立法调研、制定哈尔滨新区条例前期调研、开展农垦森工条例修订专题调研”三项改革任务。要认真完成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自选”动作,持续深入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专题调研、开展修改监督法调研。
会议要求,要通过加强学习调研,提高工作质量;完善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培养过硬作风;掌握科学方法,搞好统筹协调等,强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实现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新突破。(记者 闫紫谦)